一、采购员必须按标准的计划积极进行采购,不接受无计划的采购,及未经批准的采购任务,购置合同内容需完备,不出差错。
二、对某些设备经过努力,暂时确定无法计划购置的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向申请部门解释和说明原因。
三、采购员不得擅自更改采购项目和规格型号,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计划,必须通知设备科,价款超过原计划用款指标时,须领导批准。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应及时备齐各项资料,分别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填写各种表格,要求及时、准确。
五、所购仪器设备在托收承付期内办理验收手续后才能承付,如在承付期内未到货或新产品质量低劣不符合要求时,由医疗设备科提出延期承付或拒付书材料交财务科办理。
六、采购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以权谋私受贿、回扣全部交公。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证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作为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中必须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确保质量为前提,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对医疗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医疗器械的购入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进货。严格审核医疗器械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
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年度购置计划表,大型医疗设备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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